新系统上线!这个事,关系到很多人的购房资格、无房户资格认定!“掌上办”办理指南奉上
根据浙江省人社厅安排部署,宁波原有的社保信息系统已于3月15日18时起停机,明天(4月9日)起,将上线运行省级社保系统。
社保,关系到购房者的购房资格、无房户资格认定。
社保与购房资格的关系,影响的是非宁波户籍的购房者。
按照宁波现行政策,非宁波户籍的购房者,在限购圈内购房住房的(包括商品住房、二手住房),必须同时符合2个条件:一是市五区内无房,二是购房之前三年已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税或社保。
社保与无房户资格的关系,影响的除了非宁波户籍的购房者,还影响本市余姚、慈溪、宁海、象山户籍的购房者。
按照现行政策,非宁波户籍的购房者,以及非市六区的宁波户籍购房者,要获得无房户优先购房资格,都必须在市六区内无房,并且家庭成员之一在购房之前三年内已在市六区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社保——需要注意的是,只认社保,不认个税。
所以,社保证明很重要!
那么,在新的社保系统上线后,如何办理个人社保证明?很方便,通过手机就能办妥!
下面是详细的办理指南。
第一步:下载安装“浙里办”APP,并进行实名制注册和认证。
第二步:通过个人账号登录“浙里办”APP,左上角“站点区域”中选择“宁波市”所辖任一区县(市)皆可。
第三步:在首页中间点击“社保”,在最上方一栏点击“社保证明打印”模块进入。
第四步:在“社保证明打印”模块中选择“个人参保证明”进入办理页面。选择打印月数、参保险种,输入图形验证码,点击“下一步”。
第五步:选择“个人参保”点击“预览证明”。如需打印纸质证明,可将文件保存至手机,再通过QQ、微信等发送至电脑端进行打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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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甬上客户端
编辑:史咏梅
二审:程旭辉
三审:王 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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